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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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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后感600字(通用25篇)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5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6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7

  《让教师爱上教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高效教学的多种技巧,分为课前准备篇,课堂讲授篇,有效提问篇,教学点拨篇,学法指导篇和调控管理篇。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只有爱上自己的教学工作,产生兴趣,才能让自己的课堂教育进行的更具有效率。

  课前准备不可少,在课前准备准备可以明确教学目标,掌握其重难点,从而设计合理有效的课前作业。只有课前准备充分了,课才能上的得心应手,当然不同的教学内容,它的课前准备也自然不一样的。教师能否恰当地运用教授策略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的讲授早已不是照本宣科,将新授的内容强行灌输给孩子,而是要在互动中,通过教师的引导让学生运用已有的经验进行知识的自我理解。因此,有效的教学过程必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讲授知识的过程中,要努力把蕴含在知识中的智慧价值和方法价值充分展示出来,并引导学生在开展充分的思维活动中掌握知识的来龙去脉,从而实现知识掌握与能力发展的内在统一。有效提问是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师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策略。有效的课堂提问不仅能增进师生交流互动,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更重要的是能激起学生思维的原动力,从而极大地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在学习中,学生遇难受阻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教师此时就应给予准确的点拨,那就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教学中,只有善于课堂调控的教师才能有效的落实教学计划,达到教学目标,并且能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并且教师本人也从中受益颇多,不仅能树立威信,还能使得课堂气氛融洽。相信只有当教师爱上教学时,才能收获满意的成绩。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8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一部不朽的传奇。

  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老舍把这些人物集中在茶馆这个微缩社会中,让他们各自上演不一样的人生故事,用小人生来写大社会,同时以茶馆的兴衰来透视旧中国的衰败。

  《茶馆》一剧具有极强的社会批判精神,反映了生活在黑暗社会中小人物的命运是多么悲惨,道出了劳苦百姓对生活的憎恨与不满。能够说,老舍笔下的三幕戏葬送了三个时代,这三幕戏共占了五十年的时刻。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但是剧中只透过一个茶馆和一些下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样活着和怎样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些混杂着汗与泪,歌与笑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刻跨度,六七十个主、次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级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样的戏剧构思纵横开阖,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不乏细微之处的生动描述,是老舍先生的独创,带给了大家这样耳目一新的故事。因此曹禺先生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9

  这个寒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故事精彩,人物形象,生动,栩栩如生,是一部百看不厌的神话小说,它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中国一位杰出的小说家。

  《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以及白龙马师徒五人历经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虽说有九九八十一难,其中最有趣的要数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吃唐僧肉从而长生不老,使出浑身解数。首先扮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孙悟空拿出金箍棒把她们打倒在地,唐僧却看不出来,以为是在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回了花果山。要不是及时发现,也许现在他们已经身处险境,凶多吉少了。可以说唐僧可以平安的取得真经,几乎靠的都是孙悟空。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了解了一个道理:人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能因为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半途而废了,那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都应该学习唐僧师徒,为了取得真经,走了十万八千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都没有退缩。

  看完这本书我联想到我自己,记得我学击剑的时候,击剑跟所有运动一样,首先需要练基本功,我去的第一天,教练就指导我做基本功训练。无非就是压腿,增加腿部的柔韧性;之后就是蹲跳,增加我的肺活量;再往后就是步伐移动训练,每次去就是这些,我心里想着拿剑的那一刻是多么帅气啊!可是迟迟达不成心愿,每次训练除了腰酸腿痛便是大汗淋漓,我真的坚持不下来了,每当这时我就想想我心目中的英雄孙悟空,便有了力量,现如今我坚持了三年终于帅气的拿上剑了,我的路还很长,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我这才哪到哪,我一定要坚持努力,练好基本功,练好体能,希望自己能在击剑运动上取得不错的成绩!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0

  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纳特。

  这本书讲了小主人公玛丽因为从小没得到父母的关爱,再加上仆人对她的百依百顺,造就了她脾气暴躁,而由于不活动而很少吃饭,面黄肌瘦。后来,她的父母因为霍乱而死去,因此,她来到了米赛尔斯威特庄园。在女仆玛莎的“教导”下,小玛丽不再那么讨人厌了。后来她来到果园认识了本和他那可爱的红腹小鸟,小鸟带领玛丽找到了因为庄园主人科伦温先生失去了妻子而封闭了的秘密花园的钥匙,从此小玛丽每天都会来到“秘密花园”来料理花园。她把秘密告诉了玛莎的弟弟狄肯,请他协助自己。在两人的照料下,两人使得花儿茁壮成长,也使一个害怕死亡,心灵阴暗的少年林肯变得生龙活虎。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不要动不动就乱发脾气,这样会令人讨厌。要多做运动,多呼吸新鲜空气,在花丛柳林中体会大自然的魅力,找到属于自己心中的秘密花园。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1

  暑假,爸爸给我带回来一本《爱迪生》。我是看的津津有味,爱不释手。爱迪生是我最喜欢的发明家之一,他为人类发明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小时候的爱迪生特别喜欢问“为什么”,因为他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而且还喜欢自己做实验。爱迪生看见老母鸡孵蛋,也学母鸡,结果把蛋都压碎了;还有他上学三个月就被老师赶走了,因为他那么多的问题,老师都受不了了;还有他在火车上做报童,把实验器材带上车,结果发生了火灾……我们看到的爱迪生的一次次的失败,但就因为有了这一次次的失败,结果就造就了爱迪生成了一个拥有20xx多项发明的伟大发明家。如果没有他发明的复印机,到现在还在手抄;如果没有他发明的电灯,到现在我们还在用油灯……这一项项的发明使我们爱用不尽。

  所以,我们要相信科学。迷信是阻碍我们前进的拌脚石,只能让人们变得更加愚昧,只有相信科学,才能让社会进步,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因此,现在的我们要好好的学习文化知识,这样将来才能利用学到的知识实现自己造福社会的理想。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2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小豆豆的小女孩,她因做了一连串影响大家们上课的事情,而被退学了。可是,幸运的是,她来到了读书天堂--巴学园。在这场严肃面试中,校长小林先生竟幽默的叫小豆豆随便说点什么,因为小豆豆非常喜欢这所学校,为了能在这所学校中读书,她绞尽脑汁居然说了4个小时。所以,她成功的通过了面试,顺利的成为了这所学校的学生。在学校里,小豆豆已经有很多知己知彼的好朋友,他们在学校里的电车教室里玩啊笑啊。快乐得很!

  我最喜欢小林先生了,因为他是一位真正的好校长。处处都为学生着想。为了不让不能再长大的高桥君自卑,就把运动会上都改成他拿手的项目,好让他拿第一名,让他知道,不能长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连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为了不让像秦明一样身体有缺陷的学生感到自己比别人差就来突然袭击:让大家赤裸着身体游泳,来告诉大家,每个身体它都是美丽的。不仅如此,他还会时常带同学们散步,在娱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放松,在放松中娱乐。因此,我认为,如果要评选全世界最好的校长,那肯定是小林先生了。

  在一般人的眼中,小豆豆算是一个问题学生: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总是乐此不疲地开关桌子,站在窗边跟路上的宣传艺人打招呼……这样的孩子是最让我们的校长和教师头疼的学生。但是从书中描述的故事中,我们同时也可以感受到一个小姑娘的聪明、可爱、热情。所以,小林校长每次见到小豆豆时总会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语,让小豆豆开始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我觉得小林校长特别了解孩子的心理,善于帮助孩子去掉自卑心。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3

  最近,我们学习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由《背影》而看了《目送》后,我又找了龙应台“人生三书”之《亲爱的安德烈》来看。

  这本书是龙应台与安德烈母子的书信集,里面有他们之间的三十六封书信。正如同龙应台自己所说:在信中,儿子有三分玩世不恭,二分黑色幽默,五分的认真;母亲有八分的认真,二分的知性怀疑。龙应台出于对儿子深深的爱,试着与跟她相差几十岁的儿子沟通,“重新认识”安德烈。

  从母亲给儿子的信中,我可以感受到母亲对儿子的爱,这种爱,不是溺爱。龙应台以一种“人生导师”的方式,以一种朋友的姿态来与儿子交谈,希望能走进儿子的心。就像此刻的我们的母亲,千方百计地想懂我们,可我们残忍地将她推之门外。虽然我们知道不该这样,可还是这样做了,就像安德烈,爱母亲,可不喜欢母亲。也许我现在并不很理解母亲,所谓“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嘛。

  这本书不像《目送》那么伤感,我拿给母亲看。她倒是比我感触要大,也许她与龙应台产生了共鸣,总之,她很喜欢。“孩子,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用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用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这段话俨然成了母亲教育我时必说的话,说明母亲心中也许就是这样想的,虽然我并不很理解,可也大概能知道这是为我好。龙应台与安德烈,就是所有母亲和儿子,一个默默付出,一个慢慢懂得。

  母亲说:“孩子,你慢慢来。”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4

  我把《舒克贝塔传》这本书读完了,觉得特别爱不释手。

  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的是两只小老鼠——开直升机的舒克和开坦克的贝塔离开自己的家乡,开始新生活,经历了许多历险和困难,最终成为好朋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十分精彩,耐人回味。

  舒克贝塔本来不认识,通过一场大战,他们俩成为了好朋友。舒克用自己的善良、勇敢、机智帮助蜜蜂送蜂蜜,救出水潭里的小蚂蚁,救出翅膀受伤的小麻雀。他们俩闯进了猫的王国,给猫王国的居民展示了直升机和坦克,猫王国的居民都很喜欢他们俩。他们离开猫王国后,开了一个“舒克贝塔航空公司”,准备为大家服务。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最感动的情节是,舒克去看他的妈妈,他妈妈已经老了,好几天没吃上饭了,舒克决定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妈妈找吃的。他找到了一个又大又香的香肠,结果被皮皮鲁家的大花猫抓住了。舒克哀求大花猫,让自己先把香肠送给妈妈,再回来让大花猫处置,可是大花猫不同意。最后,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救出了舒克。

  这个故事真精彩,我读得都入迷了,我要学习舒克和贝塔的善良勇敢、乐于助人。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5

  大家都知道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天蓬元帅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出家人唐僧和那一匹雪白的白龙马吧!他们都是《西游记》中的角色。《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西游记》主要写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和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每一篇故事都非常精彩,我向大家介绍一篇《偷吃人参果》的故事,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五庄观,那里的童子拿出几个人参果给唐僧吃,唐僧谢绝了,可八戒想吃,于是他就叫悟空打下几个人参果给大家分着吃。悟空打下几个人参果,可人参果落到地上就成了尘土,询问土地爷爷后得知:人参果不能落到地上,否则人参果将化为尘土。

  于是悟空便让八戒接着人参果,然后悟空打下了几个人参果,八戒接着,再分着吃。童子数人参果时发现少了不少,便责骂唐僧,悟空生气了,打倒了人参果树,他们知道闯了祸,便赶紧走了。不料五庄观的观主镇元大仙抓住了他们,对他们说:“如果你们救活人参果树的话,就放你们走。”于是悟空就请观世音菩萨救活了人参果树,师徒四人又踏上了西天取经的道路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要贪婪。

  我小时候有过贪婪的经历,看——一天,妈妈去超市购物。回来时,手里拿个核桃仁,对我说:“吃个核桃仁吧!”我拒绝道:“核桃很苦,不好吃。”妈妈却说:“这是蜜核桃,甜的,尝一下。”我尝了一下,果真很甜,于是我心里产生了偷吃的念头。中午,趁他们午睡,我来到了蜜核桃的藏身之处——厨房。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了柜子那儿,把装蜜核桃的瓶子拿下来,打开盖子,发现瓶口很大,够我一只手伸进去的,我就先弄个尝尝,再把整只手都伸了进去,抓了一打把,美味快到嘴里时,在瓶口卡住了,怎么拽都拽不回来,我便哭了起来,惊动了爸爸,爸爸看到了这幅场景,笑了起来,说:“你一次拿那么多,当然拿不出来了。一个一个拿不就行了?”我听后,又破涕为笑,吃起核桃来了。

  做人不能贪婪,要学会知足。《偷吃人参果》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知足常乐。《西游记》是一本有趣的书,你也要来看哦!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6

  《虎娃金叶子》这本书讲了一个人与动物情感真挚的故事:主人公“六指头”无意间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并让她做了女儿,取名“金叶子”。“六指头”为金叶子的长大,幸福做了许多事,每一天他都要冒着各种危险出去捕猎,还要到悬崖与威胁金叶子生命危险的金雕,决一死战。还有一次,金叶子被捉走了,他奋不顾身,九死一生,才救出了金叶子。而金叶子也曾多次救过六指头,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救六指头于危险之中,在六指头被象群包围,金叶子吸引大象,六指头得救。,当六指头被村长抓走,金叶子为了救六指头,甚至连生命都不顾,被子弹打死。

  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明白这是一只有人性的老虎。我们人类只要不伤害它们,爱护它们,它们也会善良地对付我们人类。做人呢,也是如此,只要我们助人为乐,帮忙别人,别人也会来帮忙我们。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7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8

  读了《青鸟》这本书之后,让我感受到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感受到作者童年时期的乐趣,感受到狄狄和美狄兄妹坚持不懈的精神。狄狄和美狄他们在睡梦中历尽艰险,可是他们还是没有找到会唱歌的青鸟。

  当他们梦醒时,有一位长的像仙女贝丽吕娜的老太太,来到了狄狄家,老太太是问狄狄可不可以把他那只斑鸠借给她,因为老太太家有一位小女孩想见斑鸠最后一面。狄狄二话没说就把斑鸠递给了那位老太太。老太太拿回去给小女孩一看,奇迹发生了,小女孩可以下床了。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那一位老太太是不是仙女贝丽吕娜呢?我是这么想的。你呢?

  《青鸟》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丽、充满纯真童趣的故事:蒂蒂尔和米蒂尔就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十分善良,为了给仙女的女儿治病,冒着死的风险,去寻找青鸟。

  这两个小孩子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希望他们能去找到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

  于是他们在各种精灵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最后总是死亡或是丢失,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

  早晨醒来,邻居的一位老太太为了给她的孩子治病,来找一个能让她女儿幸福的圣诞礼物,这两个孩子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她。没想到,这只鸽子竟然突然变成了青色,成为了他们在梦里寻找的“青鸟”。后来仙女的女儿病终于痊愈了。

  读了《青鸟》,我知道了幸福是快乐、是友谊、是助人为乐、是默默奉献。这才是真正的幸福。你只有用心体验生活中的快乐,幸福才会出现。“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19

  前几天读完了《番茄工作法》,然后现在再回想一下什么是番茄工作法,已经有许多不记得了。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不实用,类似的读本我读过至少2本比他要好的(掌控时间生活、还有一本某管理大师作品一下想不起来了)。

  这本书一直在强调她的“番茄钟”的概念,无非就是把时间以25分钟氛围一个段,然后在这段时间内尽量的专心解决设定的问题,减少外部干扰。如果遇到干扰就留下记号,下次注意。反正我读完之后对她的判断是这样。

  但是根据我以前读过的这种类似的书籍,只要是这种需要每天早晚把行程事先设定好在一张纸上的,基本都会失败,理由很简单,就是实践起来太麻烦。当然,可以说自己懒惰,但是很多时候勤奋也没什么作用。我赞同她的时间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但是如果要精细到如此的程度,在我看来是不切实际,很浮夸。

  这本书算是读完了,作为开年读完的第一本书,只给我留下了一个好东西,那就是作者强调了无数遍的“25分钟”。他强调无论如何,25分钟是他测试、实践过的最好的时间长度,不长不短恰到好处。我姑且相信了他,以后在需要时间调节的时候,就以25分钟作为参考依据好了。

  现在觉得,这种书立的目标太高,严苛的时间管理,极高的工作效率。我想起了那句话“以我们大多数人努力的程度,还远远没达到需要拼天赋的地步”。所以,读这种书真的适合目前的状态吗?

  至少现在的我给的答案是否定的,还不如一些励志书籍有效果。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0

  寒假里,我又细细的看了一篇成语故事——《亡羊补牢》。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人养了一圈羊。一天早上他准备出去放羊,发现少了一只。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夜间狼从窟窿里钻进来,把羊叼走了。邻居劝告他说:”赶快把羊圈修一修,堵上那个窟窿吧!“他说:”羊已经丢了,还修羊圈干什么呢?“没有接受邻居的劝告。第二天早上,他准备出去放羊,到羊圈里一看,发现又少了一只羊。原来狼又从窟窿里钻进来,把羊叼走了。他很后悔,不该不接受邻居的劝告,就赶快堵上那个窟窿,把羊圈修补得结结实实。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被狼叼走的了。

  羊丢了,把羊圈修补起来,剩下的羊就不会再丢。犯了错误,立即改正,就能减少错误。遭到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则可以避免继续出现的损失。文中这个人,一开始就应该听取劝告,不然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许多人干什么事情都是”亡羊补牢,犹为晚已“他们一开始不听别人的劝告,一意孤行,只有通过惨痛的教训,才会改正自己的错误。我以后不要做”亡羊补牢,犹为晚已“的事情,要多听别人的劝告,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不能一拖再拖。

  做人要知错就改,不能像这个人一样一错再错,等到有了损失后,才知道去改正。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1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这凄凉而又悲壮的歌声中,荆轲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辆马车,一个待从,一把匕首。他知道此行将意味着什么,他同样知道后果将会怎样,但他义无反顾。为了一个国家的存亡,为了一个人的心愿和一句永不悔改的承诺。他是应该回过头来看一眼的啊!其实,当他回过头时,看到的已不再仅仅是燕国,而是这几多留恋的人世啊!但他终究没有回头,昂然大步踏向秦关。

  史家们对荆轲的评价可谓众说纷纭,有人赞他为英雄,有人称他为豪杰,而有人则叹之徒具匹夫之勇。我无法回到过去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也无法找出哪位史学家的失误。我只相信就在荆轲头也不回地离开燕国的那一刻,或许只有一分钟那样短暂的时间里,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无悔的英雄。

  人们对英雄是向往的。在小说里、电影中看到出手挥金如土、豪气冲天、武功盖世的英雄时人人都会赞叹不已,而自己也做着这样一个英雄梦。但无论英雄的形象如何改变,书本上的文字如何变化,小说和电影中都会有这样一相同而且永远不变的潜台词:“本故事纯属虚构。”而当人们沉浸于虚构中时,已将英雄的定义染上了虚构的色彩,于是他们感叹这世间已经没有英雄。其实就在他们感叹的时候,身边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英雄。

  当一个歹徒持刀抢劫,而在场的人却只愿成为观众而袖手旁观的时候,有人大声喝道:“住手!”当一场大火烧遍整栋楼房,人们皆自顾逃命,一位残疾人无法走出房屋而绝望地呼救时,有人毫不犹豫地跳进火海……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只是在人们眼中却已成了“小事”而不重视罢了。或许他们的结果同荆轲一样:大喝“住手”反而被打成重伤;跳进火海结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因此,他们永远无法成为人们眼中的英雄,无法名垂千古。但我敢说,当他大呼“住手”,当他跳入火海的一刹那,或许只有一分钟那样短暂,但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在战乱的年代,人们是需要英雄的。诸侯争霸,群雄并起,英国需要荆轲。在八年抗战、抗美援朝岁月中,无数英雄为捍卫祖国而壮烈牺牲,他们是一座丰碑,将永远屹立在人们的心中。而在今天,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英雄已不再是战争年代浴血战场血烈士,而是一个个无名的勇于挺身而出的一分种英雄。他们就像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映耀着整个天空。

  一分种固然短暂,但一的英雄却永恒,他们将永远记在人们心中!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2

  鲁迅先生真可谓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丰碑!他在这区区一篇散文中,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鲁迅描写他捕鸟的时候,运用了准确的动词,如“扫”、“支”、“撒”……在曾学过的《风筝》疑问中,鲁迅在描写“我”毁坏小兄弟风筝时,也用了一系列的动词。这些动词不仅能够形象生动描绘出情节中人物的动作,更能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是文章丰富多彩。

  在这篇散文中,有一段文字堪称绝佳啊:“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但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段文字,用一组连词写出了百草园中十多种景物,既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抓住形态和色彩写景物;通过声音、动作和形态写动物,栩栩如生,给人以奇幻的如至仙境的感觉。后来作者又用“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十分自然的承接了文章的两大部分——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即符合条理而又不显生硬,这样的过渡无人能比啊!

  在鲁迅到三味书屋后,往日的快乐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则是学习的枯燥,而鲁迅却竭力从中寻找乐趣,如寻蝉蜕、苍蝇喂蚂蚁……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童心童趣。我多么羡慕鲁迅啊,现在的学生哪里还有这份玩的心?绕口的英语,深奥的数学,难懂的文言,复杂的历史……虽然这么多的任务都要做,但还是应该像作者那样,偷点闲,适当放松一下,只有这样才能给学生时代的回忆中“上点色”。好好体会一下这篇文章吧!青年人会引起共鸣,中年人会勾起回忆。这大概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妙处吧!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3

  《威尼斯商人》是一本让我难以释手的好书,我花了三天时刻把它读完。读完后我久久舍不得放手,抚摸着书皮,心中感慨万千。《威尼斯商人》对人物的形象刻画是十分鲜明的,

  安东尼奥无疑是最善良的,与他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夏洛克的卑鄙,而波希霞是最聪明的。这些人物的性格都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安东尼奥和巴珊尼之间的有意。

  兄弟姐妹是手足,为了兄弟姐妹,能够上刀山、下火海。而安东尼奥和巴珊尼就是这样一对兄弟姐妹,他们之间的友谊,在巴珊尼落难、跌落人生最低谷的时候,安东尼奥对巴珊尼还是和以前一样,甚至更好。安东尼奥曾对巴珊尼说:“我给你还债,死而无怨”。

  他们之间的友谊,或者说是安东尼奥对巴珊尼的友情,让我最为感动。感动之余,让我想到了自我。

  我也有很多兄弟姐妹,父亲母亲也鼓励我多交一些兄弟姐妹。但是,我和这些兄弟姐妹之间,和安东尼奥和巴珊尼之间的友谊还是差远了。我不可能向安东尼奥那么对待兄弟姐妹,我兄弟姐妹业不可能有像安东尼奥一样的兄弟姐妹。

  正因我没有完全敞开心扉对待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对我也有所保留。这样,我只能交到一些普通兄弟姐妹,要想有几个真心兄弟姐妹,照我这样下去,是期望渺茫的。

  看了《威尼斯商人》之后,我决定对待兄弟姐妹要一心一意,要敞开心扉,用真心付出。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4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离奇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从一些实际的例子可以看出,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唐僧——诚心向佛、品格端正;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降妖除魔,保护唐僧,立下了大功;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有时还吵着嚷着要分行李,但他性情憨直;沙僧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护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本事,但甘心当好后勤;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事、猪八戒的活泼、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格端正,不怕任何困难,有坚定的信念以及意志,慈悲善良。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这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总之,读了这部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有坚定的毅力,不畏艰险,才能取得成功。

作文读后感600字 篇25

  最荒诞的小说 最严肃的现实

  我是余华作品的忠实拥趸者,《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小说令我刻骨铭心。前年,同事看完他的新作《第七天》后打算随手扔掉,我赶紧让她送给我,却由于种种原因束之高阁。

  最近,我翻开这部小说,一下子被其吸引。它讲述的是主人公杨飞死后七天内发生的故事。这期间,和杨飞关系亲密的人也纷纷离开人世,杨飞既回忆了和他们的生前往事,也和他们在另一个世界续写了篇章。如此看来,《第七天》构思不可谓不荒诞。可一转念,作者和每一个读者一样,都未曾到过"那边",而他小说中描写的暴力强拆事件、医院死婴野蛮丢弃事件、商场火灾人数瞒报事件等,又都是当今社会真实存在的阴暗面,我不禁感到,这部小说是我见过的最严肃的现实主义作品之一。

  在《第七天》里,余华一方面延续了他一贯的写作风格,即用冷峻的笔触描绘残酷乃至惨烈的生存现象,让人欲哭无泪。另一方面借助作品独特的表达方式,尝试寄托自己的美好愿望。比如在冥界,那些买不起骨灰盒和墓地的人都汇聚到一个叫做"死无葬身之地"的所在,他们死而平等,友好相处。其中还包括一对生前的冤家:一个警察和一个男扮女装的卖淫者。卖淫者由于被警察抓住了,失去谋生手段,最终伺机杀死了警察,自己也被判处死刑。他俩却没有让彼此的仇恨跨越生的界限。警察的家人因为没有替警察申请到烈士觉得警察死得冤,就一直没替警察买墓地;卖淫者明明有钱买墓地却宁愿陪着警察不安息。他俩天天一起下棋、悔棋,真吵不息。

  小说着墨最多的是杨飞和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情。杨金彪为了杨飞,放弃了婚姻,把所有的爱和心血都灌注到杨飞身上,读来感人肺腑。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文学大师语言总是极为朴素、生动的。不信?我摘录余华本书中的一些佳句供朋友们欣赏:

  她们的闲言碎语对于她只是无需打伞的稀疏雨点。

  我父亲痛苦不堪,他就像是一条情感湿润的毛巾,我和这位姑娘抓住这条毛巾的两端使劲绞着,直到把里面的情感绞干为止。

  我努力回想,可是记忆爬山似地越来越吃力。

  我走向这个陌生的声音,像是雨水从屋檐滴到窗台上的声音,清晰和轻微。我判断出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饱经风霜后,声音里有着黄昏时刻的暗淡,可是仍然节奏分明,像是有人在敲门,一下,两下,三下。

  如果余华的文字打动你了,那么,捧起《第七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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