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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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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1篇)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问题检视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够、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多头指挥,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

  (二)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需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畅通,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

  (三)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问题,基层一线负责人缺乏平时演练和实战经验,扑救效率不够高,打早打小意识不强。

  (四)相关工作组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各工作组协作机制、沟通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预案,预案要素不全、职责不明。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督导组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整治体制机制和责任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一)指挥体系更加顺畅高效。优化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置,健全完善制度规则,构建统一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

  (二)职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优化,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救结合、高度协同,覆盖镇、村社区上下层级间的应急管理职责分工网状体系。

  (三)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按照“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镇党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组、分管领导分工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建立考核督导、问责追责机制,压力传导贯通到基层、人头。

  四、具体措施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力争用1年时间,健全指挥体系、完善职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重点解决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够、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多头指挥,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根据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和扑救职责划分情况,完善工作规则。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8月底

  2.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加强扑火队五协同配合机制。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

  (二)针对“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需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畅通,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尤其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拟订初期火、火灾等分类划定标准,按照“分级响应、属地负责”原则,明确火灾扑救、转移安置人员、善后处置、保护重要目标等具体任务。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具体人员责任。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其中制定初期火分类划定标准20__年12月底前完成)。

  3.全面清理林牧区经营单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没有建立防火责任制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准确划分地点、面积、范围到具体责任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从安全用火教育、防灭火器材配备、野外火源等方面制定完善监管制度,抓好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及一线人员的防火责任,加强末端治理。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基层一线负责人缺乏平时演练和实战经验,扑救效率不够高,‘打早打小意识不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按照省、县要求,配合做好快速扑灭火应急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

  (四)针对“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工作组之间的协作机制、沟通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预案,预案要素不全、职责不明。”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特别要提升各工作组在“防”与“救”关键节点靠前履职意识。加强对林区经营企业及邻近林区的学校、油库等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阶段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工作组的框架内,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切实担负起相关整治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牵头科室、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长短结合、注重长效,务求整治实效,巩固整治成果。

  (三)注重信息报送。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并向工作组报送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注重整治工作中问题的收集并及时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运行机制不顺、党政责任不明确以及应急力量不足等问题,在针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的基础上,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实现标本兼治、长期管用。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本乡林区安全稳定,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保绿水青山。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7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

  围绕“三个管住、两个规范”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加强火源管控,“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火源巡查,重要敏感区域要严防死守;二是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原则,严格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用火审批,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

  三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宣传片,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等形式,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村庄、进校园;四是护林员要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巡护。

  3.开展火险隐患排查行动。

  要继续对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标准,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彻底查找当地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要建立完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和问题台账,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二是要把从严从实标准贯穿整治全过程,紧盯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持续发力抓好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见底见效;三是对特别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治任务,要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对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1小时内向乡防火办反馈。发现森林火灾,各村必须及时报告。乡防火办也将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卫星热点情况,对瞒报、迟报和隐瞒火情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5.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乡防火办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各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主要通道沿线和重点敏感区域,要重点督查;对热点多、火灾多、问题多的地方和时间长、影响大的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直接调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县林业局安排部署,我乡联合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全县打击森林火灾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转为刑事案件侦办;对影响较大的放火案、失火案实行挂牌督办,形成强大震慑,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奖惩措施

  各村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谋划,抓好落实,努力夺取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这一特殊紧要时段全乡林区安全稳定。“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乡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核查,行动结果全乡通报。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火灾少、无人员伤亡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村级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活动组织不力、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根据xx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要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要坚持深入基层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排查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排查故意纵火倾向人员,真正做到火灾隐患早排查、早消除工作,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零容忍、全覆盖、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彻底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做实,我镇成立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

  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

  成员: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如下:、。

  三、排查时限

  (一)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12月25日—1月10日),传达贯彻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1月11日—4月5日),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8日前),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排查范围。

  (一)(村)镇、居民点、农地周边林区。

  (二)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寺庙、坟山周边林区。

  (三)林区工矿企业、学校周边林区。

  (四)横跨林区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铁路沿线。

  (五)林区内铁塔、电力线路及通信部门的基站周边。

  (六)重点林区、村镇面山、村寨水源林及风水林等保护区。

  (七)其它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区域。

  五、排查内容。

  (一)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逐级签订责任状和包保责任制有无落实到位;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和设备,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二)林区可燃物的清理情况。责任单位是否彻底清除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内墓地、道路两侧、林地与农田接壤处、电源电线周边、林区单位周边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与山林相连的村庄、农田、道路、防火通道、林区的`重点设施和单位周边是否割除杂草开设防火隔离带,有无起到阻隔山火的作用。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主要路口是否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是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林区群众是否知晓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和防火政策等,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是否按规定设置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宣传标志。

  (四)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是否按规定对重点入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重点时段进行火源管控,是否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值守,严防火源上山;是否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检查。

  (五)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森林消防队伍是否按规定标准人数就位并开展培训和演练;消防队员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能否熟练使用灭火机具,是否掌握火场紧急避险和安全自救常识。

  (六)装备储备情况。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是否建有扑火物资储备库,机具、车辆是否良好,数量能否适应扑火救灾的需要。

  六、排查方法

  明查与暗访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节假日抽查结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彻底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铁塔、电力线路、通信等部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火灾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上报风险隐患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方法、经费、时限等要求。要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登记造册,对查处的风险隐患要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认真整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还要根据预案来采取应急措施。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安排专人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在排查过程中要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做到检查一处、宣传一处、教育一处。对风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于1月10日前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报东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情况》,4月7日前报送。联系人:,联系电话:,。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重点内容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处理具体问题“推”、“拖”、“糊”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宾海同志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日志,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单位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其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运用好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局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抓好党史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2、组织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政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提出修订意见,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统一将意见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和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的体制,制定“三定方案”,划转执法人员,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争取早日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模拟演示,提高一线执法员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五、专项整治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底至6月初)。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6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合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8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局将成立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剖析、约谈,并向全行业通报,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宜春市及市委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1386”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聚焦“路、车、人”全面预防和减少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伤亡人数得到明显下降。

  三、整治措施

  (一)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城管队重点负责排查集镇主、次干道设计不符合标准的平交路口、红绿灯路口以及路灯缺失、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隐患;交通站重点负责排查高胡路、聂荷路、珠贾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派出所重点负责排查乡村道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

  二是进行隐患集中治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集中治理,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力争在一月中旬之前治理到位。对一时无法治理到位的隐患,要增设警示提示标识标牌,做好简易安全防护设施,向社会进行公告,加强隐患路段的安全提示;各村(居)要落实隐患治理的属地责任,并负责做好途经穿村过组、人口密集的村庄(厂矿企业)的辖区路段的路灯安装。

  (二)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电动车车辆的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封存我乡各销售点现有的库存“非标”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各销售点只能销售进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车辆,发现违法销售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二是强化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组对辖区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在赶集日、上学、放学、上班、下班等重要时段以及农贸市场、企业、车流密集区域,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和劝导工作。严厉打击二、三、四轮电动车超员(包括驾驶员在内核载2人)、电动车非法营运、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管理。汽运产业办负责督促运输企业按时清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隐患车辆,重点对我乡逾期未年检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好车辆动态监管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重点对上路行驶的隐患车辆及时予以布控查扣,强化网上网下严管严控,确保隐患车辆“无路可逃”。

  四是强化面包车和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本辖区的面包车和货运车辆依法如期年检、如期报废,做到不脱保的同时购足商业险。

  五是强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要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货车非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六是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明确告知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辆,重点做好学校周边接送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及安全管理,同时查找涉及违法载送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杜绝使用三轮农用车、拖拉机载送学生,加大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的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七是强化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进企业、工地专项整治行动,严管环卫车辆、工程运输车、余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

  八是强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三轮车辆安全管理。派出所要严查酒(醉)驾、毒驾、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要严管摩托车(摩的)、非机动车、三轮车辆,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伞、超员、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引导。

  (三)交通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2月27日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运用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重点宣传“非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非标”)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要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辖区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驾驶人,要开展道路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强化所有交通参与者“知险避险”的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乡营造浓厚整顿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开展重点对象针对性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村小喇叭”的宣传作用,在每个村(组)每天播放不少于3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在每个村(组)文化礼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课时针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劝导学生家长不驾驶“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要求每个运输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所长、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市场监管站负责人、城南中队队长、交通办干事、城管队队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交通办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短信、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举办各类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学校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地址:XX乡交通办。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

  各单位:

  1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

  2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4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

  5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__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__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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