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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规范文字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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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俗话说,“鸟有鸟语,兽有兽言”,而人类更是有自己的语言。自从古人接绳记事,一直到现在,我们的语言迅速发展,不但有笔写的,还能电脑打出来,不不承认,人类确实很聪明。

  如今,各国有各国的语言:俄罗斯有俄语、英国有英语、日本有日语、法国有法语……因此,全世界的交流十分不便。就我们中国来说,语言就有几十种,单现代方言就分为七大类。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这简直是一个大难题。为此,国家决定把普通话作为全国统一的语言,并向全国推广。然而一些地方的人十分顽固,就是不说普通话。

  所谓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着作为语法规范的语言。语言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最主要的方式,因此,我们大家必需学会说普通话。

  一次,我在电视上无意发现了一个节目,叫《教说普通话》,讲的是一个山东人,来到北京,见雨下的很大,就到商店去买伞,一到那儿,他便对店主说:“老板,我要一把‘扇’(伞)。”两人因此闹了个笑话。是呀,语言的不同很容易发生不该发生的误会和笑话。

  那么,亲爱的同学,请讲普通话吧!现代社会需要标准通用的语言,需要清晰易辨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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