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标准格式
2、了解请示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请示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
3、重点掌握请示的写法:
(1)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4)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4、掌握撰写请示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要正确选用文种;
第二,要做到一文一事。
第三,要避免多头请示。
第四,要避免越级请示。
5、掌握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第一,具体功用不同;
第二,内容含量不同;
第三,行文时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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