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学生请假条
请假人姓名: 专业班级:
家庭联系电话: 父母手机:
请假事由: 学生签名:
请假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学工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销假时间:
说明:
1、病假要有医生证明(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医务室意见),其他请假须提交有关证明;
2、请假一天之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2天至7天由系(部)书记审批,假条交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系部初审后,报学工处批准,请假条交学工处备案;
3、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或满六周时间,应办理休学或退学;
4、学生请假超过二天者,班主任(辅导员)必须与家长通话,并在班主任(辅导员)意见中写清与家长通话时间、电话号码、通话内容、家长意见。
5、此表在审批手续完毕后交由院系存档;
6、在请假结束后需按时到系部履行消假手续,超过请假期限后按旷课处理。
7、学生在请假期间应注意安全,所出现的安全问题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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