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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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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十篇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1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标准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阔师幼员工的自己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响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和防止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

  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园长牵头,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催促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幼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根底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师幼喝上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知情师幼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科和系部领导,直至学校领导小组。

  2、相关饮食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六、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当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级行政领导是校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幼卫生、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那么,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东坑镇伊当湾幼儿园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2

  为了提高华丰滨江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直至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维护幼儿园的正常保教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阔师生员工的自己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响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园内发生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三、具体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2、建立学生缺课考勤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及时催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进一步严格消毒制度,确保学生喝上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根底设施建设,保证幼儿园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响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响。

  ㈠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情况,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⑴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⑵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⑶园内如无情况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⑷加强对发热幼儿的追踪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加强对饮用水、食堂、厕所的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幼儿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情况防控措施的根底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⑵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⑶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⑷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情况,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情况防控措施的根底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⑴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⑵防止人群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⑶对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㈡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㈢预防接种严重反响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遗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扩大。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措施

  幼儿园适当安排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并设立相对固定的兼职卫生保健医师,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响能力。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应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或造成污染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第三条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涉及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小河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环保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第五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并协调联络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受理饮用水源环境污染投诉;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遇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区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对区内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应急救援的交通管制,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区消防部门负责应对饮用水源突发事件中的抢险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

  区城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涉及饮用水源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保障便捷畅通的应急交通运输渠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区水利局负责配合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和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

  第六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水利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区消防部门组成。

  第三章预测预报

  第七条小河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发生在辖区境外和辖区内有可能对我区饮用水源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八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以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第九条小河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并报市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

  第十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四)Ⅳ级(一般):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发生,达到Ⅳ级预警标准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Ⅱ级预警标准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达到Ⅰ级预警标准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预警公告。

  第十四条按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请求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启动国家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应急响应程序

  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得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开通区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及时向小河区政府应急办和区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上报省环保局;成立相关专家组分析研究情况,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事件扩大。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应迅速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并根据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和形势动态,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三)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污染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四)应急终止的程序

  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终止程序,执行《小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终止程序。

  第十六条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时查找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于15天内负责编制特大、重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并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

  (三)应急过程评价。涉及饮用水源一般环境事件由区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涉及较大环境事件由省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涉及饮用水源特大、重大环境事件按程序上报。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议。

  第十八条发生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后,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速报制度执行《小河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速报制度。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4

  为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成立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阮为

  副组长:吴敏云、忻立明

  组员:朱英、顾燕萍、谢嫣、施蕾、李戟、龚玲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的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卫生老师利用校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醒全校师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等,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卫生老师,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立即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学校的饮用水定期送检

  学校根据有关要求每学期将饮用水送到疾控中心抽样检测一次,测出饮用水达标方才开放饮用。

  四、学校倡导、监督学生节约用水、安全饮水,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6月13日第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饮用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活动,通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大检查,排查整治各类饮用水安全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饮用水供水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生活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组织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安全大检查,结合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要求,重点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督促供水单位建立健全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供水设施,加强水源巡查和防护,每年必须对制、管水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严格执行饮用水消毒制度,开展水源水和出厂水检验,加强对饮用水涉水产品的管理。按照省卫生厅要求,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把排查、整改、规范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饮用水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和向供水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通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要求,务必把安全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负责全县饮用水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督查,按照饮用水卫生管理法规要求对县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县卫生局。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饮用水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省卫生厅要求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预警食品和饮用水风险。

  四、时间步骤

  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饮用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0—7月20日)。县卫监大队、县疾控中心要广泛宣传,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县区饮用水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梳理出的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进行报告和向供水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通报。

  (二)整改提升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要倒排工期,落实整改措施和要求,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县卫生局组织对辖区内饮用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活动的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行,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饮用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将饮用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工作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有机结合。

  (二)深入排查,定期督查。县卫监大队和县疾控中心要紧扣重点工作内容,结合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深入辖区内每一个供水厂、供水站开展自查、排查。特别是对长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潜规则”,要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要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并将检查情况、督查情况、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县卫生局。

  (三)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联络通畅,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并全面监测与饮用水安全相关的热点问题,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处置。

  县卫监大队、县疾控中心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我局,随时掌握动态,加强信息互通。活动结束后于20__年9月28日前将集中开展饮用水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活动情况总结及时报县卫生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6

  一、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

  成员:各处室安全员保安人员7名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

  成员: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方案:

  1、总务处每日巡视发现、教师职工、学生发现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总务处与校医、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启动应急方案。办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报告,校医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总务处配合办公室,立即封锁现场,等待主管部门处理。

  3、校长立即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实施应急方案。

  4、教育处通知各班;教务处通知各教研组;总务处通知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宿舍、以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饮用水。

  5、学校各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配合实施处理方案,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6、教育处立即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秩序。

  7、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员伤害时,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事发现场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或任课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能到学校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由校医诊治。

  2、受伤学生、教职工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3、总务处筹措资金,安排车辆由校医护送到医院救治。

  4、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接待媒体和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7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时、有序、 高效、妥善处置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预案》、《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原则

  保障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应急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到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辖区内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必要时可以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卫生局领导下,卫生监督所设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应急小组应急工作。下设应急处置现场调查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技术支撑组、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卓勤

  副组长:周相慧

  成员:杨美珍、金波、吴宣霞、吴斌、汤璐

  职责:

  1.领导、组织和协调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卫生局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3.组织事件应急技术探讨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其他有关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二)现场调查组及职责:

  组长:周相慧

  成员:金波

  职责:负责对集中式供水水源、净水环节、二次供水、管网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卫生监督、调查取证、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等工作。组长接到上级指令后,负责召集本组成员赶赴现场,负责安排内部成员的分工,负责本组收集证据、资料的上报工作。赶赴现场使用组长所在科室车辆,遇到人员空缺、物资不足、车辆使用等问题时,由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调度。成员负责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和参考资料的提前准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工作,负责协助组长收集文书、资料与撰写报告。

  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对集中式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布局、工艺流程、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集中式供水设施水源防护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净化消毒情况,二次供水设施、储水设备、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线及周围环境等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污染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员等进行询问主要内容包括: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情况、日供水能力(日供水量、供水人口)、供水范围、清洗消毒、近期水质监测以及近期供水系统的运行及维护等情况。另外,需要了解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就诊情况、临床诊断等情况。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指挥部可以安排一组或多组从事上述应急工作,受指派的一组应当负责现场调查处理、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等全部工作。

  (三)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及职责:

  组长:杨美珍

  成员:吴宣霞

  职责:负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的收集、传递、通报、报告,负责与CDC、水利、环保、供水等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对来自水利、环保、供水、CDC等部门的水质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等工作。组内成员必须保证信息不得缺失与外泄,任何对外的信息的传递、通报、报告必须经由应急领导小组的批准。污染事件发生在夜间的,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的工作由现场调查处理组负责。

  (四)技术支撑组及职责:

  组长:刘小剑

  成员:杨美珍

  职责:领导小组可以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邀请水质检验、卫生监督、流行病学等有关专家组成技术支撑组。负责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事件调查处理中的偏差提出改正意见等。

  (五)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组长:吴斌

  成员:汤璐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提供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资、交通工具等各类保障服务工作,应急专项经费的组织落实工作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保障资金。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收集到的信息,检查情况必须及时由组长报告领导小组,严禁任何人私自向外界发布或透露任何有关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对事件发生的主要情况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时间、供水方式、污染范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就诊医院与临床症状等情况。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填写《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登记表》,15分钟内进行事件报告情况复核,确定初步信息,并向所长或分管所长汇报,经所领导批准后,向县卫生局电话汇报。由所领导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的开始,通知各应急组应急到位与应急预备,由组长负责通知各组成员应急到位与应急预备,并将通知情况15分钟内反馈应急指挥部。通知及反馈过程应做好书面记录。应急指挥部到位地点为所长办公室,各应急小组到位地点为组长所在科室办公室,工作日应在10分钟到位,非工作日应在30分钟到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位的,由各组组长及时请示应急指挥部补充人员,应急到位后,各组组长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并汇报到位情况。

  (二)事件调查前的准备: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的准备、交通工具准备、法律文书的准备、取证工具和参考资料的准备等。

  1、人员的准备:一般要指派一组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安排一组或多组现场调查处理人员赶赴现场,同时要求其他组人员在单位待命。

  2、交通工具准备:第一批赶赴现场的车辆使用组长所在科室车辆,后续车辆的安排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部可以根据水污染性质要求全所车辆统一交后勤保障组安排调度。

  3、法律文书准备: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卫生执法意见书、询问笔录及续页、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等执法文书;

  4、调查取证工具准备:常用的物品,应提前准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常备以下物品:(1)取证工具准备:照相机、摄象机、录音笔等;(2)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__)、《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参考书籍。

  七、现场调查

  按照现场调查组的职责开展现场卫生调查,调查时应注意几个方面的调查可以同时和交叉进行,复杂的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可能需要反复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指挥部提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根据饮用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可以依法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建议:1、停止饮用水供应;2、临时封闭供水系统;3、责令污染事件责任单位立即对供水设备、设施、管道进行维修、检查和清洗、消毒。现场调查组应将现场调查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笔录、卫生执法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及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等及时报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

  八、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

  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应主动地收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并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经指挥部批准后,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向县卫生局报告,依次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

  1.初次报告:应在2小时内完成。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信息来源、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污染程度、影响人口、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情况以及近期供水系统的运行及维护情况,饮用水污染物的可疑种类及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2.阶段报告(进程报告):一般应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完成(需要检验结果支持的,依出检验结果的情况而定)。包括现场控制情况,造成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过程和进展情况,物理、化学、微生物实验室结果,以及初步结论。

  3.终结报告:一般应在2周内完成(需要检验结果支持的,依出检验结果的情况而定)。包括整体时间的描述、事件发生的确切原因、应急处置过程以及事件的最终结论。

  九、应急终止

  (一)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完成整改,经具有资质的水质检验机构出具水质合格检验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析处置情况,向县卫生局应急机构报告,根据事件等级,由县卫生局组织评估并决定应急状态结束。

  (二)应急结束后,信息收集、分析与报告组应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应急工作,相关资料最终报稽查科归档。对水污染事件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卫生许可、人员的培训等工作由相关监管科室负责。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做好我校水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健康生命安全,在水质受污染时,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处理水质污染事件的领导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田爱辉校长

  职责:全面负责处理水质污染事件发生的应急工作及向上级请示和汇报处理水质污染工作情况。

  2、信息宣传组:

  组长:齐品双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向总指挥请示,汇报和编写。

  印发有关水质受污染的宣传材料,及时对师生进行有关水质安全教育、指导。

  3、应急处理组

  组长:崔明

  副组长:徐振祥

  组员:吕嗣森 赵宏伟 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向总指挥请示,汇报、贯彻落实总指挥对水质污染处理的各项指示,现场组织抢救有关受害的患者,及时治疗,协调各工作组做好水质安全保卫、防范工作。

  二、应急处理措施:

  1、在水质受污染期间,各班、各教研组实行每天报告制度;

  2、水质受污染后,立即向县教育局、当地人民政府、当地卫生院或县卫生部向报告,并及时将伤员或患者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做好救治工作。

  3、水质受污染后,及时做好事故区的封闭,隔离、警戒工作。

  4、查清或配合有关部门查清水质受污染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5、积极向有关部门救助,让师生能够用上标准饮用水,以便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源

  副组长:张献奇陶华武国兆

  成 员:周士锋、朱永兴、袁社锋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

  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处室与各级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调查协助组、人员救治协助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示师生,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生活饮用水应急预案 篇10

  为深入加强学院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院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院要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院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院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院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院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院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院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院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6、学院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④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⑥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⑧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学期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并备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锁加盖;

  ③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④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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