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银卡消费加盟合同
甲方: 东南早报发行中心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
商,就乙方加盟东南早报商银卡消费联盟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在激烈市场竞争的今天,每一家企业都想实施差异化竞争,力求赢得市场。“东南早报商银卡”即是在东南早报、商业银行和东南早报联盟商家三方实施,共同开发东南早报庞大的订户群体。一方面使每一方在同对手竞争中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另一方面对早报订户进行市场细分,深度开发,进行资源整合,使每一方都成为市场的赢家。
第二条 乙方加盟
1、条件
(1)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
(2)需缴纳年费60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连锁商店每多加入一个加收管理费100元;有一定的规模、信誉度,近几年连续盈利在同行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2 义务
(1) 联盟商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年至少举办一次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的优惠活动,除正常持卡优惠外的活动,在宣传活动和发放的优惠礼品中要体现是东南早报联盟商,商家必须推出专门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的优惠活动和措施,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损害读者会员的权益。
(2) 联盟商必须保证此卡在员工中的宣传度,让员工充分认识了解、解说此卡在本联盟商内的功能,提升其员工的服务理念共同维护和提高此卡信誉度。
(3) 联盟商必须在其明显位置悬挂出其是“东南早报联盟商”家灯箱及铜牌(每天必须保证灯箱亮到停止营业之时);
(4)在解除合约时,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牌铜牌、灯箱,并告知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
(5)乙方必须拟出折扣品种、折扣价、优惠服务、积分(具体见附表,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乙方在同甲方合作期间,凡是甲方推出的所有vip卡都在乙方享有同等的权利.乙方保证为所有vip卡权利的行使提供便利,不以任何形式妨害此卡权利的正常行使。
(7) 乙方所有自身广告宣传都必须在明显位置突出体现“东南早报联盟商”字样.
(8)乙方必须遵守签订合同中的认刊折扣
3权利:
(1)乙方在甲方开展读者俱乐部活动时在征得甲方同意下可以参与乙方商品的推广活动。
(2)乙方可享受由甲方免费制作安装有东南早报联盟商家字样的
50 x 50(cm)灯箱,授权铜牌及商业银行的pos机。
(3)乙方可享有针对甲方会员活动的免费宣传。
(4)乙方享有甲方为之在泉州网上的形象设计滚动广告不少于50万次。
(5)乙方可加入甲方的俱乐部并自动成为理事单位,享有一切参与俱乐部活动的权利。
(6) 乙方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会员策划的特别优惠(正常优惠活动除外)活动,甲方负责开辟专版广告(不少于三分之一版)协助推广宣传.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监督各加盟商对本合同义务的执行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的商家早报发行中心将由专人接听登记,对消费者投诉三次以上,又经早报发行中心多次沟通而未执行合同中规定义务的加盟商,早报将有权对此进行曝光,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取消其加盟资格,所有费用甲方概不退还并有权向乙方索赔违约金。乙方要严格遵守合同,甲方有权终止不诚信商家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每周开版一次宣传活动,介绍其金融和消费功能;
2 广告版面投入一年不少于350万人民币,用于对联名卡的整体宣传。
3 针对东南早报商银卡的发放宣传用的dm单免服务费为乙方发 放;
4 在卡的发放活动中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都可以参与甲方的互动活动;
5 凡是乙方为甲方vip订户发放的优惠礼品,甲方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免服务费为乙方发放;
6 每个月策划与三到四家左右的联盟商开展针对东南早报商银联名卡的优惠促销互动活动。
(1)作为回报联盟商,早报开辟广告版面配合联盟商家共同宣传活动,以增加活动效果。但广告内容只刊登共同策划的主题和名称,不再单独出现联盟商自己名称的广告内容,如果刊登针对东南早报vip读者的优惠内容,底图可以出现联盟商家的店面图片,在广告中不刊登互动活动之外的广告内容。
(2)每一联盟商活动时间一周内开辟13版版面广告配合,超过一周且优惠额度较大(超过5万元)可在同一联盟商开辟2次13版版面广告,同一联盟商家举行活动,一次不超过3次13版面广告配合。
(3)甲方在泉州地区预计招100—150家联盟商,总计活动版面广告投入200—250万。(具体情况具体分配),刊登广告按甲方经营规则执行。
7 免费刊登一次加盟商为消费者(早报读者vip会员)出示东南早报联名卡折扣价,及加盟商的地址和电话,从而达到提升商家的知名度并便于引导持卡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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