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汇报材料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
1、成立机构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镇成立了由14人组成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和由8人组成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均由镇长周梁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副指挥长,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2、召开动员会
我镇于7月31日召开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议,安排森林防火和抗旱工作;8月12日上午,再次召开森林防火和抗旱工作会进行宣传动员,安排工作,要求把该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抓落实。
我镇在每周一的机关职工大会上,多次对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安排;在8月7日职工大会上,书记谭良宽同志要求机关和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值班,搞好防火工具的准备工作,镇长周梁同志要求机关职工高度重视防火抗旱工作,加强巡山护林,护林人员必须到位。8月12日下午,再次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当前的工作。
3、制定工作预案
镇政府于XX年2月1日制定了《大路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预案》。预案涉及的内容有:(1)扑火区域及火险分类;(2)防火期及火因划分;(3)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4)扑火指挥和纪律;(5)林火监测;(6)扑火力量来源;(7)扑火物资准备;(8)扑火技术培训;(9)林火报告、指挥和扑救程序;(10)安全扑火;(11)扑火经费;(12)其他。
镇政府又于今年4月25日制定了《大路镇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预案》,预案涉及的内容有:(1)防汛工作方针和防汛工作目标;(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3)开展汛前安全检查,组建抢险队伍;(4)加强值班,畅通信息;(5)险情应急措施;(6)防汛抗旱物资、资金保障等。
二、认真组织防汛抗旱工作
我镇从7月8日以来,连续高温天气,造成农作物受灾,部分村社人畜饮水困难。据统计,全镇水稻受灾面积近6000多亩,其中减产40-50%的面积近3000亩;红苕受灾面积1XX余亩;饮水困难人口近6000人,牲畜1000头左右。
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社区)切实加强抗旱工作:一是千方百计保证人畜饮水,动员农民打机电井;二是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加强塘、库、堰用水的协调工作;三是组织农民搞好抗旱自救工作,特别是大竹蔬菜基地,镇为蔬菜基地打机电井18口,减少蔬菜的损失。
三、加强巡山护林,预防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
1、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镇有森林9.4万亩,其中国有林3万亩,面积大,涉及的村社多,受持续高温的影响,防火工作的形势严竣,要求机关各单位和村(社区)的干部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抽调人员,加强巡山护林,严防死守,杜绝森林山火的发生。
2、建立健全巡山护林工作体系
从8月12日起,镇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由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农业的副镇长、联系农业的副书记组成,每天对各村巡山护林的情况进行督查。镇还成立120人组成森林火险应急处置队伍,负责森林火险发生时的应急扑灭和救助工作。全镇成立了8个巡山护林大队,由镇领导任组长,各村书记、主任任副组长,驻村干部、抽调的机关干部为成员,共计87人组成,每天到各自负责的林区进行巡护。有森林的村成立由50人组成的森林防火应急队和夜间巡逻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护,建立健全了巡山护林工作体系,预防森林山火的发生。
3、落实巡山护林工作任务
各巡山护林大队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在进山路口、林区边缘进行守护;三是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四是对小孩和精神病患者落实监护责任制;五是对野外用火的当事人进行处理;六是发现森林山火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和上报。
4、加强对森林防火的宣传
在全镇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5幅;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一台,每天到有林村进行宣传;有森林的组召开户长会进行宣传;有森林的村书写宣传标语5-10条,全镇已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5、建立火警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当有森林的村发生火警火灾,采取措施把火打小打了。一是村在10分钟内把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队组织到事发地点开展扑救;二是及时向镇报告;三是镇在20分钟内把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到事发地点,并送去灭火工具开展扑救工作;四是镇及时向县报告;五是及时对涉火案件进行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6、加强森林防火值班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督查,确保信息畅通。一是机关和青龙湖加强值班,二是农业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两人晚间坐班,三是镇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轮流值班,四是党政主要领导轮流值班。
7、加强工作督查
镇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重点督查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巡山护林大队是否到岗,森林夜间巡逻队是否开展工作。
8、强化工作纪律
在森林防火和抗旱期间,一是机关人员无特殊情况(生小孩、得重病、参加上级会议等除外),一律不准请假,已请事假的必须回单位上班;必须24小时开手机(小灵通),保持上下联系通畅;二是各森林防火巡山护林大队人员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打牌;三是脱岗人员按旷工处理,给予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火警火灾发生,巡逻人员写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五是当火警火灾发生后,机关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未上山救火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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