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小子600字
瞧,这小子瞧,这小子,一米六多的身高,微微消瘦的身材,一张标准的中国人的脸,丢在中国人的人堆里,一般情况下是找不出来的。有着普通的性格,不能说是年少轻狂,只能说是有点叛逆。别急,听我向你慢慢道来。这小子,长的不咋样,带着一副500多读的眼镜,因此被人们称为“博士前”。
这小子,喜欢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问题是体力差。偶尔会搞点小玩意,老自称发明,实际却一点用处也没有。他有那么一点幽默,经常无意中把别人逗笑。正上历史课呢,老师说:“西周的周武王,重用贤才。”他便忍不住插了一句:“周武王是种咸菜的。”逗得前后的同学哈哈大笑的。他还爱说话,经常因话多而被训,更甚至找家长。
而他呢,自以为是,却认为这是个优点——因为他老幻想自己能用三寸不烂之舌当上一名律师。因此,当上律师成为他的人生目标。这小子,学习成绩比较烂,而在升中考时,却奇迹般的考上了金实,纯属侥幸。
他,每次写作文都头疼,因为它没有艺术细胞,但他总会把所谓的幽默加进去,偶尔瞎猫撞上死耗子,成了一篇美文。平时,只要一玩起来,肯定会疯狂一阵子,至于后来不疯狂的原因呢,就是被父母训了一顿,乖乖地会去学习。
这小子,喜欢电脑,每当游戏玩腻了的时候,总能在里面发掘出新的东西,如:影音合成程序。。。。。。放假时,他还会从别处搜刮出一些动画片的碟,看上个七八天。这便是他成为“博士前”的主要因素。这小子,他也有不少缺点,如意志不坚定啦,写字慢啦(包括上文所提及的)等,但也不能说是一无是处,可他老改不了。
所以父母每天都会说:“现在上中学啦,要改改你那臭毛病。”看到这里你也许会明白了,这小子便是我——金实2008届新生李颖淳,一名成长在阳光下的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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