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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之恋2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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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幻之恋 文:晨星

  关于这篇文章的题目,我想了很长时间。

  后来我想,用这么美丽的命题来修饰我的回忆性文字实在是很不合适,而且真正涉及我的魔幻喜好的文字实在有限。无关爱情,无关生死,有的只是我的一段回忆罢了。

  不过我想,其实,回忆也是美的。

  我最早写小说的时候应该是还在小学的时候,五年级或者六年级,我刚刚拿到市内的奥林匹克数学奖。但是有几个习惯看小说看漫画看青春杂志却没有一点理性思维能力的家伙很轻蔑的挑衅让我有一点愤怒。

  关于这件事,我的父母都不甚了解,至今依旧很是惊奇为何我会突然对那本长期以来被束之高阁的新华字典感兴趣。我曾经对几个兄弟提起过我对文字的初恋。他们都表示,因为这样一个原因而去写小说实在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动机不纯,朋友给我这样下定义。

  最后我想,大家还是要尊重现实。

  我不得不说我一直以来对于文字都没有太多的天赋,没有太多的热爱,也没有太多的激情。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挥之不去的,始终是我对文字的厌恶,对作文的憎恨。我总是不得不浪费很多童年快乐而珍贵的时光去费尽心机地完成一篇篇命题或非命题作文,矫揉造作,虚假做作。我的母亲总是把我写好的不超过四百字的文章认真改一遍,整理一遍,再让我抄写一遍,好让我不至于因为作文而在班级里其他同学面前感到难堪。

  这段经历让别人很疑惑,为什么我如今可以写出长篇大论的文章和上万字的小说。其实我自己也很疑惑。

  还有一点,上文提到,我写东西最依靠的东西有三样,纸、笔、字典。前两样东西大多数人都要用到。而字典,只能说明我的语文基础确实很差,这样大家也能理解为什么我总是会写很多错别字,而且也没有太多修饰性的文字。有人说那是一种文风。而文风是由于作者本身的条件作决定的。

  其实我想,有些客观的条件并不重要,只要你真的想把一件事做好,并且努力一点点,就真的能够梦想成真。当然,这点的前提是,那必须是一件简单而且现实的事情。

  到现在我已经忘记了我所写的处女作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底稿也早已遗失,散落天涯。

  因此也就无从知晓若现在再回头看那时的文字自己到底会有何感触。或许幼稚,或许纯真,或许根本就看不懂,都只是可能性而已。

  有时候我想,还是找不到比较好,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

  然后我们来说魔幻。其实有很多朋友说,你应该去写写散文,陶冶情操,总是写那种东西,眼神里的杀气会很重,我们都好怕怕啊……这是他们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

  事实上,有不少朋友也领教过我的手段。我在游戏里砍人相当有一手。最辉煌的一次是不知在什么游戏的大赛里借了一个朋友的小号参赛。那本来是一个人见人欺的主儿,结果我上去狂砍了三百多号人,刷新服务器纪录,登顶排行榜首。后来CS,魔兽也玩了点,不过水平稍低,有些东西是靠长期练出来的,不是一个新手上去就能杀几百人的那样级别……这说明现在的游戏越来越讲究技术性,游戏性,操作性。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只是我很少有时间刻苦钻研罢了。

  说到游戏,我不得不说自己大多数写作灵感来自于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魔幻小说,是严格遵循龙与地下城规则的,因为它太经典,我无法抗拒。或许它不仅仅是一个延续数十年的游戏系列,而是早已经发展成了一种文化,关于古老的剑与魔法,关于神秘的迷宫和世界,关于自由的浪人与骑士。

  我说过,自己喜欢西方的希腊神要多于东方的如来佛,喜欢骑士道要多于侠客情,喜欢城堡神殿要多于客栈小楼。这也许是一种崇洋媚外,但有一些外在因素永远无法改变骨子里的坚持,比如指责和鄙视。

  还有另一点最重要的,我喜欢悲剧要远胜于喜剧。这世界上真正的经典,都是悲剧。

  因为我想,不完美的才值得人们去回味,去伤悲,去继续努力地追求。

  有人说我的文字是比较难懂的,虽然表面上很简单,就是一群人打打杀杀,夺宝寻仇,而内底下却交织着很多更深沉的东西,关于人生的感悟关于世界的沧桑关于少年的迷茫,和我所追求的快乐幸福,这才是真正值得他继续看下去的动力,而不是纯粹的情节和打斗。

  我只是微微笑笑,说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觉得,那我的作品可说是真正成功了。可惜,至今为止,我依然很不成功。

  至于魔幻的背景只是我比较喜欢的方式罢了,没有别的什么原因。如果非要有的话,或者是……为了逃避现实吧。我对现实还很不成熟,无论如何,我始终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准高中生而已。

  而那些战斗情节,也不是全文的重点,或者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或者是因为我觉得它是魔幻背景衬托下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像吃饭不能没有嘴那样,很常规。说实话,我这个人很缺少创新突破的精神。

  现在这篇小说,我从初二开始写起直到现在初三毕业还没有写完,花了我很多心血,曾经想过放弃,但是太可惜了,最终没有下狠心。如今终于接近尾声,或许也宣告着我初中生活的结束吧!

  有些东西要过去的总要过去,谁也无法挽留,譬如我们青春时期懵懂而可笑的爱情。

  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会发生些什么,我不是小说里的神。

  也许,将来某年某月某日,你在某个城市的角落里遇到我,我们都只是大千世界中最平凡的人罢了。

  后记: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晨星正坐在去深圳的火车上。终于发现度假实在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本来下决心要好好放松几天,也没有带未完成的稿件出来,后来发现还是只能用写字来打发时间。可惜火车还未到站,文字却已到终点,就以此篇告慰已逝去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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